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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三章 腰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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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吧,秦風,別出什麼事,早點回來。”

雖然不知道秦風是去做什麼,但就算是秦風回去再撿漏,莘南馮永康等人也不好意思跟着了,畢竟今兒已經沾了不少便宜,做人要知足。

“我知道了。”秦風點了點頭,對開車的謝軒說道:“送哥幾個到學校之後再回來接我,咱們電話聯繫。”

“好嘞,風哥。”謝軒答應了一聲,眼神有些關切的看了秦風一眼,這些人裏面,或許只有他才知道秦風要去做什麼。

“秦風,要不我陪你去逛逛吧?”等到麪包車開走後,秦風才發現身邊還留下了個人。

看了看韋涵菲那被刀片劃了個口子坤包,秦風搖了搖頭,笑道:“別介,劃破包沒事,衣服要是被劃破了,我可擔不了責任。”

“那好吧。”

韋涵菲是個聰明的女孩,她能看出來秦風並不想被人跟着,當下說道:“我去爹地那裏,好幾天沒見他了。”

雖然這次只需要投資二十五萬,但是韋涵菲還是想和父親說一聲,畢竟她現在所有的錢,都是韋華給的,有大額支出的時候,她還是會徵求父親意見的。

“幫我問韋老闆好。”秦風點了點頭,目送韋涵菲的車子駛出停車場後,抬手看了下表,正是下午兩點一刻。

“上午休息好了,下午應該幹活了吧?”

秦風搖頭笑了笑,抬腳往潘家園走了回去,盜門行竊是其生存的手段,但偷到了秦風朋友的身上,這件事卻是要對方給個說法。

在以前的時候,盜門一般以省爲界分。每省都有一出名的賊王,雖然說不上統領全省的小偷,但只要在這地界混飯喫,就必須每月給賊王上供。

由於各地界涇渭分明,所以一般的人很少跨界作案,但是人都有個三親六故。小偷們自然也是如此,不在自己地界外作案,不代表着他們不能去別的省份。

如果是有身份的盜門中人去到別的地界,往往會知會當地的同行,而當地的盜門頭目也會背下盤纏送上,以求對方不在自己的地界出手。

偶爾也有沒知會對方的事情發生,就像是秦風這樣的,他知道在潘家園這種魚龍混雜的地方,一定就是盜竊團伙的聚集之地。

但秦風之前並不想和對方拉扯上什麼關係。所以並沒有展示自己的存在,不過那些人既然偷到了自己人的身上,秦風就必須出面了。

一陣秋風吹過,秦風緊了緊身上的衣服,悄無聲息的鑽入到了潘家園擁擠的人羣之中,秦風的腰微微彎了一些,個子看上去像是突然矮了幾分,混在人羣裏毫不起眼。

下午兩點多。還不到收市的時間,此刻的潘家園正是一天中人最多的時候。來自全國各地的遊客們,在一個個攤位前品讀着那種厚重的歷史。

“用刀片的?真沒技術含量!”

眼睛漫不經心的從一個二十四五歲的年輕人身上掃過,秦風剛剛清楚的看到,這哥們用刀片將一箇中年人肋下的皮夾克劃開,從裏面夾出了個錢包。

秦風裝着被人擠過去的樣子,和那個年輕人撞了一下。似乎是做賊心虛,那個年輕人踉蹌了幾步,卻是一句話沒說就鑽到了人羣裏。

在盜門之中,是有各種偷竊工具的,就像是盜墓賊的洛-陽鏟一般。但是應用範圍最廣的,無疑還是刀片。

八十年代生產的飛鷹刀片,到了時至今日,恐怕最大的買家就是盜門中人了,如果上街行竊不帶這物件,那都不好意思見同行。

在人羣中偷竊的小偷,叫“插手”,其中徒手行竊的叫“清插”,藉助剪子、刀片等行竊的,叫“渾插”。

不過用刀片割包割衣服的“渾插”手段,卻是偷竊手法中最低劣的,像那些真正的老賊或者賊王,他們出門,身無長物,就是靠着一雙手。

只要被他們看上了,不管對方錢包藏的多隱祕,他們都能用兩根手指頭將其夾出來,還能做到讓失主一無所知。

所以在以前羣衆抓到小偷之後,往往最常乾的事情,就是用磚頭砸他們的手指,有時候要是看到一些手指殘缺的人,十有八九就是從事過這個行業並且學藝不精的傢伙。

俗話說大魚喫小魚,小魚喫蝦米,在剛纔那一撞之下,秦風已經將年輕人渾身上下摸了個遍,除了那個中年人的錢包之後,秦風那件夾克衫的腰間,還多了三個錢包。

“生意還真不錯啊,今兒一天偷了那麼多,這些賊也不知道收斂些?”

秦風搖了搖頭,緊走幾步追上了還毫無所知的失主,不動聲色的將他丟失的錢包放了回去,同時拍了拍中年人的肋下。

肋骨處是人身上比較敏感的位置之一,被秦風這麼一拍,那中年人頓時反應了過來,低頭看去的時候,面色不禁大變。

就在那中年人慶幸錢包未失的時候,秦風已然鑽入到了人羣裏,他剛纔在潘家園轉悠了一大圈,一共發現了六個蟊賊。

二十分鐘過後,秦風離開了潘家園,此時在他的腰間,足足放了十八個錢包,這些錢包,都是那些小偷們早前偷的,秦風也不知道誰是失主,只能都拿了回來。

從路邊撿了個破塑料袋,秦風將這些鼓鼓囊囊的錢包放在了一起,在路過派出所的時候,隔着圍牆將錢包給扔了進去。

就在秦風的身影剛剛消失在派出所那條路的拐角處,幾個民警慌慌張張的追了出來,但看着路上一個個神情漠然的行人,他們只能悻悻的又走了回去。

沒過多大會,派出所就變得熱鬧了起來,因爲失主們開始上門了。

看到擺在桌子上的一堆錢包,失主們將那些警察誇的就像是福爾摩斯再生一般,卻是沒發現那些警察的臉一個個都紅的像是猴屁股似的。

“風哥。過來了?”

當秦風繞了一個大圈回到停車場的時候,謝軒已經送了馮永康等人拐了回來,一臉賊笑的看着秦風,說道:“風哥,收穫怎麼樣?”

在監獄裏跟了秦風一年多,謝軒知道一些秦風的本事。當聽到秦風要留下來的時候,他就心知肚明秦老大是想幹什麼了。

“錢包都扔派出所了,留下這麼個東西,有點意思。”秦風上了車拉上門後,將一條寬寬的腰帶扔給了謝軒。

“這是什麼玩意?腰包?”

這條腰帶足有十公分寬,厚度有一指的樣子,是用帆布縫製的,在中間還有個拉鎖,倒是有點像最近兩年流行起來的腰包。

秦風點了點頭。說道:“從一個五十多歲的老傢伙身上順來的,也算是腰包吧,打開看看”

“哎呦,這這藏了得有三四萬塊錢吧?”拉開拉鎖後,謝軒怪叫了一聲,因爲在那腰包裏,全都是一疊疊的百元鈔票。

“嗯,有四萬多。估計老馮他們丟的錢,就在這裏面了。”

秦風搖了搖頭。說道:“這是個老賊,手藝不錯,不過心太貪了,上午做了幾筆不錯的買賣,按理說該遠遁躲幾天,沒想到下午居然還敢出門。算是他倒黴吧!”

原本秦風下午出手,是想告誡一下潘家園的這些小偷們,行事不要太猖獗,他原本並沒有指望找到偷竊馮永康的那個人的。

“風哥,這錢怎麼辦?”謝軒發動了車子。丟了那麼多的錢包,今兒潘家園算是不怎麼安穩,別被人堵在這停車場裏了。

“你拿回去用吧,應該這幾天周老闆就會給答覆,到時我沒空的時候,你自己過來看看店面。”

秦風交代了謝軒幾句,拿過了那個腰包,說道:“軒子,這包裏還有些別的東西,你沒看出來?”

“還有什麼東西啊?”此時已經駛出了停車場,謝軒將車子停到了路邊,把腰包拿在了手上。

翻來覆去的看了好幾遍,謝軒搖了搖頭,說道:“風哥,除了這些錢再沒有什麼了啊,這裏面連個夾層都沒有。”

“你小子眼力還是不行,而且也不夠細心。”

秦風拿過了腰包,說道:“單是這些錢,能有這麼重嗎?你看這裏面是什麼。”

說着話,秦風的手變魔術般的在那腰包的鎖釦上晃動了一下,那兩邊的鎖釦頓時鬆散開來,用手一摳,一塊鎖釦的表面被秦風揭開了。

“我靠,這這是黃金吧?”

隨着秦風的動作,三條小指長短的金條,出現在了二人的面前,謝軒看的是目瞪口呆,拿起一根放在嘴裏使勁的咬了咬。

“這黃金純度挺高的,風哥,你是怎麼發現的啊?”

看着金條上留的牙印子,謝軒的那雙原本就不大的眼睛笑成了一條縫,這三根金條加起來,估摸着也能賣上個幾萬塊錢。

“這東西,一般都是有經驗的老賊們隨身必備的。”

秦風指着那腰帶,說道:“俗話說做賊心虛,幹這一行的人,連睡覺都會睜着一隻眼睛,隨時都準備跑路,有時候甚至都來不及拿錢

這金條就是他們最後的依仗,即使跑到外地,也不至於流落街頭。”

在給謝軒解釋的時候,秦風心中也有些困惑,他不知道在京城發生了什麼事情,才導致這個老賊會如此瘋狂出手行竊的。

而且看這腰包裏的錢,那老賊似乎有隨時跑路的心思,否則不可能隨身攜帶這麼多錢的。(未完待續。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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